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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教育——一堂高墙内的法治课
2025-11-0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白凤莲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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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1月7日,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罪犯魏某某、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王某某减刑监督案件在石嘴山监狱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在依法审查案件的同时,创新形式、延伸效果,邀请3名听证员参与,并组织20余名服刑人员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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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等核心要素展开说明,结合“三类”罪犯减刑从严审查要求,详细阐述了案件审查过程与法律依据。执行机关通过计分考核记录、奖惩凭证等证据材料,全面介绍了罪犯服刑期间遵守监规、参与教育改造等具体情况。服刑人员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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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检察机关和执行机关相关介绍后,围绕犯罪事实、日常计分加扣分原因、财产刑履行情况、出狱后的打算等进行了针对性询问。经独立闭门评议后一致认为,案件程序规范、事实清楚、材料详实,符合减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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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听证会,本院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径,将服刑人员纳入旁听范围,精准聚焦减刑实质要件开展法治教育,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有力抓手。今后,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听证+教育”模式在更多类型案件中规范深入开展,为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服务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白凤莲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